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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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新疆宗教事务条例今年初已执行 禁止宣扬宗教极端思想

作者: 王新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5年01月06日 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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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消息,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简称条例)2015年1月1日起已开始正式施行。条例在总则中就落实宪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作了规定,同时贯彻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2014年11月28日经新疆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之前的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已颁布和使用20年,新修订的条例新增了18条。新疆媒体报道说,20年来,我区宗教事务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连的问题,利用互联网、QQ、微信平台等传播暴恐视频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问题,利用宗教干涉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问题,如何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法制的引领规范作用。

中新网消息说,新修订的条例新增条款十八条,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条例增设条款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参与宗教极端活动,不得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借宗教名义干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涉婚礼、葬礼等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干涉文化、文艺、体育活动;不得对未经依法登记的婚姻举行宗教仪式;不得利用仪容、服饰、标志、标识等,渲染宗教狂热,传递宗教极端思想。”

针对“三股势力”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现代传媒和媒介进行渗透破坏的实际,条例也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例如,对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网站,不仅要没收设备,关闭网站,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网站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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