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微信

历史钩沉: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赋予女性尊荣与地位

作者: 沈寻光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7月07日 10:26 |
播放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女性的生活、地位与权益等问题一直都是人类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创世纪里记载,神创造人时,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女人是享有与男人同等的尊荣与地位的。然而在古代社会,女性和男性的定位以及地位,还是有所偏差的。

在古雅典,即便是受景仰的妇女在没有可靠男性的陪伴下,也不能离开自己的家。当家里丈夫的男性朋友来做客时,妻子不得与他们同桌吃饭,必须退避在自己的角落里。在古希腊,对妇女的歧视始于女孩呱呱坠地之时。自由民的男孩送到学堂,教他们学文化、诗歌、音乐、体操,女孩则不能上学。希腊女人从小至死都不得在公开场合说话,因为“语言为男人专有。”罗马社会里,妇女的地位同样极其低下。罗马人轻视女婴,罗马妻子不得与丈夫的客人们一同用餐,且已婚妇女通常处于罗马法夫权之下,受丈夫的绝对控制,甚至妻子无权指挥丈夫的奴隶。和雅典妻子一样,希伯来妇女被禁止在公开场合说话,参加会众崇拜时妇女们会被关在厢房或走廊里,且绝不可高声说话。

而耶稣基督的出现,使希腊、罗马、犹太妇女千百年来极其低下的地位受到了根本性的冲击。在《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该书中提到,耶稣重视和尊重女性,他对待男女一视同仁,并没有认为女人就该下地狱,而是医治和安慰了那些被犹太人看不起的主妇、寡妇、妓女、罪妇、病妇及贫穷妇女等,对她们尊重、关爱保护和赞扬。《圣经》里记载,耶稣在雅各井旁边遇见了一位撒玛利亚妇人,向她要水喝,妇人感到震惊,说:“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妇人说的是“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而不是“撒玛利亚人”。在当时,有口传的律法非常清楚地规定:“男人(公开)与女人说话,是自己找招罪。”但耶稣却对此“谆谆教导”不予理睬。

《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去马大家做客时,玛利亚在耶稣的脚边听他讲道。当马大来抱怨玛利亚不给她帮忙时,耶稣并没有支持马大而是赞同了玛利亚的做法。此后在另一个场合,耶稣对马大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约11:25-26)”,耶稣再一次违反了社会宗教习俗,不但向女人讲道,且还要这个女人公开回应他的话。

耶稣坚持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当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他首先向女信徒显现,并拣选了这几位女信徒去把他复活的的信息率先告诉那些惊恐不安、半信半疑的使徒们。

耶稣公开反对当时的文化,对妇女采取接纳的态度,这对早期的使徒教会并非没有影响。作为耶稣亲自选召的门徒,在对待男女的问题上,尽管在一些特殊的场合有着不同的论述,但总体而言还是继承了耶稣男女平等的思想。

保罗提到亚腓亚为“我们的姐妹”,亚腓亚是歌罗西城的一个家庭教会的领袖(腓2);在老底嘉,有一个叫宁法的妇女,在她家有个教会(西4:15);在以弗所,百基拉和她丈夫亚居拉“在他们家里”有一个教会(林前16:19)。在《罗马书》16章1-2节中,保罗提到非比时,使用了男性头衔——“执事”来称呼她。直至4世纪后半叶开始,“执事”一词才开始在多种译文中以“女执事”出现。在写给腓立比基督徒的信中,保罗说道:友阿爹和循都基这两个女人“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还有革利免,并其余与我一同作工的。(腓4:2-3)”,保罗称这两个女人为“同工”。保罗效法基督,不受异教文化影响,赞誉妇女为同工。

女性与男性在耶稣里所领受的责任是平等的。保罗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并要求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彼此尊重,平等友好:“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7:3-5)”;又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弗5:22-28)”。

一位研究古罗马的学者曾贴切地说:“罗马世界皈依基督教带来了妇女地位的巨变。”另一位观察家表述得更加明了:“耶稣的降生是妇女历史的转折点。”受到基督教的影响,16世纪人文主义思想家蒙田最早提出了男女无差异的思想,他在1588年指出:“男性和女性是同一个模型制造出来的,如果不看教育和风俗,两性的区别不大。”耶稣并没有发起妇女运动,耶稣的降世是要改变人的心思意念,而不是施行社会运动或政治运动。然而,耶稣赐予妇女与男人同等的尊荣与地位,他不仅破除了他那个时代歧视妇女的文化,也为后人树立了可效仿的标准。

立场声明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