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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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使命与文化使命(上)

作者: 石衡潭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 | 2020年10月29日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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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分四个部分:首先,大略介绍了中国基督教文化之现状及其与教会的关联;其次,探讨了基督教与文化、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第三,认为中国基督徒应该成为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桥梁,也应该成为基督教与中国当代文化之间的纽带;最后,指出中国基督徒实现文化使命中所应有的态度与策略:要抓住机会,要警惕两种倾向,要避免制造人为文化冲突。 

壹 中国基督教文化之现状及其与教会的关联

基督宗教曾经四度入华,最后一次马礼逊将基督新教传入中国,也已经将近二百年了,中国的基督徒也已经有了千万之众。应该说基督宗教已经进入了中国,进入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但也应该看到,基督徒在中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仍然不大,基督宗教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仍然不是很大,基督宗教也还没有进入中国文化的主流。直到今天,我们没有像德尔图良、奥古斯丁那样灵性丰沛、学养深厚的神学大师,还没有建立融汇中国文化的神学思想体系,还没有像《天路历程》那样深蕴基督教精神的宏篇巨著,还没有大批在各行各业卓有建树的基督徒。

直到今天,还有人在为是“中国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在中国”这样的命题而争论不休;还有人在为“是龙的传人”还是“神的儿女”而吵得面红耳赤;还有人在为“多了一个基督徒,少了一个中国人”而扼腕叹息;还有人在为基督宗教进入后的中国文化命运而忧心忡忡。这说明大部分中国人还没有理解和接受基督宗教,也说明中国的基督徒还没有自身信仰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在文化方面建树还不多。

这种令人担忧的现状促使我们深思: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关系?中国基督徒应该怎样看待自己所属的文化?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文化使命并且怎样才能承担?我们对这些问题思考认识的广度与深度,我们思考之中之后行动的力度与强度,都将对中国基督宗教未来的发展、未来的面貌产生很大的影响。我愿意将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告诉大家,也希望有更多的人投入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并且以我们切实的行动形塑中国基督宗教的未来。

(一)关注不够

教会神职人员忙于信徒牧养等日常事务,无暇关注基督教文化事业。无暇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关注不够,参与很少,支持不力。神职人员只读《圣经》,几乎不读其他文化书籍,尤其不读中国文化著作、文学著作。据有关数据统计:基督徒每人每年用于购买基督教方面书籍的钱大约0.12元。许多基督教书店艰难维持,不少亏本经营,很少有赢利的,还有不少关门倒闭。一些基督教门户网站,由于教会没有多少经费支持,也没有多少道义支持,愿意点击浏览的也不是很多。

(二)成绩不多

已有的成果多是港台牧师和基督教学者做出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大陆基督教研究学者所为,而真正大陆教会的成果屈指可数。而像田童心的《儒家神学新议》则存在很大问题和争议。从目前全国各教会所开展的基督教中国化活动来看,自2014年以来,每年各省市两会都在举办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但主要发言人是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基督教学者,而不是教会牧师和神学院老师。只有近两三年才略有改观。

(三)影响不大

教会缺乏有影响力的神学家、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评论家,有也不敢或不愿公开自己的基督徒身份,缺乏有影响力的著作。教会牧师和神学院老师的著作多在全国和省两会出版机构内部发行,数量有限,也只供给信徒,对社会大众影响甚微。

没有报道,没有宣传,也就没有太大的影响。当然不是一点也没有,但是缺乏足够力度的宣传,没有形成相应的环境与氛围,教会没有足够的宣传阵地。目前正式公开发行的基督教刊物只有《天风》、天主教刊物只有《中国天主教》,其他各省市两会的刊物只能是会讯性质,内容分量不够,也不能公开发行。也有一些基督教网站与微信,但其规模、容量、影响远远不能与教会外的相比。

这样,其宣传效果就及其有限。如对像汤清基督教文艺奖这样惟一面向全球的华人基督教文艺奖项,教会几乎无人知道,对获奖作品也几乎一无所知。北村的《我与上帝有个约》、余杰的《香草山》2006年获奖,成为首批获奖的大陆基督徒。教会不予关注与宣传,任其自生自灭。如果教会像对待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那样对待自己的奖项,情况会有很大的不同。

现在中国教会的状况,就像美国当代著名神学家寇尔森所描绘的:“我们正经历某种流离异邦的感觉,就像先知以西结那个时代的犹太人一样,活在对于道德漠不关心的文化中。”2

贰 中国基督徒要认识基督教与文化的关系

我们先来看看寇尔森的相关论述:“转眼不看文化,其实是背离了我们从圣经领受的命令和外面自己的传承,因为这等于否定神在一切生命之上拥有主权。对教会来说,没有什么事会比转眼不看文化更致命、或更不合时宜了!现在放弃了这个战场,就像刚好看到了历史上基督教正处于大突破边缘的最初征兆,却弃绝了这个契机。”3

 “凯柏尔(Abraham Kuyper)是十九世纪伟大的神学家,并曾担任荷兰总理。他说基督教真理的最首要原则并不是救恩论(soteriology),也就是‘因信称义’,而是宇宙论(cosmological),也就是在整个宇宙之上、在所有领域和国度中,不论是可见的或不可见的,三一神拥有绝对的主权。我们只能在与神的关系中才能了解整个宇宙。”4 

“福音运动和文化更新,二者都是属天的、神所命定的责任。神以两种方式运行他的主权:透过救赎恩典(saving grace)和普遍恩典(common grace)。普遍恩典其实就是神的大能维持大自然运作的方法,阻止罪和邪恶因为人类堕落所造成的恶果,要不然罪和邪恶可能就像大洪水一样淹没了他的创造。作为神的普遍恩典之媒介,我们被呼召协助、维持并更新他的创造,支持家庭和社会这个神所创造的机制,追求科学和学术成果,创造美丽的艺术作品,并医治和帮助那些因为始祖堕落而受苦的人们。”5 

“我们的呼召不只是以神的原则来安排生活,并要投入世界,像柯理思所做的。我们要同时实践宣道的大使命和文化使命。我们的任务是传讲福音,并且在我们的世代,在它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的情境中,透过辩护真理、活出真理,让万事万物服于神的秩序。”6

其实,《圣经》中也谈到了文化使命:“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1:28)

“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9-20)

治理与管理都是广义的文化工作,即人运用神所赐的才能所进行的具有创造性的工作,给各种飞禽走兽命名也是需要极高极深极丰富的知识的。瑞典科学家林奈后来发明了植物分类学。

寇尔森说:“救赎,不只是简单地从罪中得自由而已;救赎同时意味了恢复我们在创造之初就被赋予的任务——创造文化的任务。”7

救赎不只是为了个人而已,也是为了神一切的创造。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 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 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歌罗西书》1:15-20)

这里描述了基督主权的三种方式:
1)万有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2)万有都在基督里联接在一起。
3)万有借着基督和好了。

“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或作你叫他暂时比天使小)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既叫万物都服他,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希伯来书》2:6-8)

既然叫万物都服在耶稣基督的脚下,那么文化当然也是一样,不能例外。圣经中还有一段经文讲到运用文化来传扬基督、传扬福音的重要性:“我们传扬他,是用诸般的智慧,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我也为此劳苦,照着他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歌罗西书》1:28-29)

中文标准译本是这样翻译的:

“我们传扬基督,用一切的智慧劝诫所有人,教导所有人,好让我们使所有的人在基督里成熟,能够献给神。我也为此劳苦,藉着他在我里面的大能而争战。”(《歌罗西书》1:28-29)

寇尔森认为:“救赎涵盖了创造的所有层面,末日并不是以创造的结束作为记号,而是以一个新天新地开始为记:神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5)。”“基督徒不仅是被救赎脱离某种东西(罪),也是被救赎进入某种东西(基督在我们生命中的全面主权)。”

他还指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进行神一切创造的修复工程,其中包括:私德和公德的领域;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教育和社群;工作、政治和法律;科学和医学;文学、艺术和音乐。救赎的目标遍及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在圣与俗之间,并没有看不见的界线。我们要把“万有”带到基督的主权之下,不论是在家里或在学校,工作坊或会议室、电影荧幕或戏剧舞台上,或在市议会或国会殿堂中。”8

最后,寇尔森向全体基督徒呼吁:

“站在一起,身为神的子民,必须遵守两个大使命:首先要赢得失丧的灵魂,然后建造文化。基督徒必须抓紧这个时刻,正如许多世纪以前爱尔兰人所做的那样,让全世界都知道:基督教不仅是真的……更是人类的伟大盼望。”9

(一)基督教与文化的关系

文化是什么?如何来定义文化?这在学术界一直是没有明确定论的。有人把人所创造的一切都说成是文化,也有人把文化局限于人的精神方面。故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七十年代,人类学家克罗伯(A.L.Kroeber)和克拉孔(Clyde Kluckhohn)列举的关于文化的定义就有160多种。他们最后的结论是把文化看作成套的行为系统,而文化的核心则由一套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系统所构成。

这个看法同时注意到文化的整体性和历史性,因此曾在社会科学家之间获得广泛的流行。10中国学者唐逸关于文化的界定与此相近,但他比较强调文化的精神方面。“文化是人的精神产物,是与自然相对待的人之语言行为所构成的精神及物质结构。”11

中国基督徒学者齐宏伟也提出了一个比较简洁而明晰的定义:“文化是人的文化,是与自然相对照的概念,是人在面对和回应‘天人物我’各关系时所形成的、较广泛且可传递的精神、制度和物质成果。”12

学者们大致同意,文化一般有这样四个层次:首先是物质层次,其次是制度层次,再其次是风俗习惯层次,最后是思想与价值层次。它们依次构成一个由低到高的序列,物质层次是基础,思想与价值层次为核心。

宗教又是什么?怎样来界定宗教?这更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中国学术界一般是把宗教当作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待的。吕大吉先生就是这样来定义的:“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13

如果同意这样的看法,那么,基督教也可以按照这样一个级次来分析。教堂、十字架、圣物、圣具等构成基督教文化的物质层次;而教廷与教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方式、礼拜、圣餐、洗礼等构成其制度层次;圣诞节、复活节、感恩节、团契、交通、分享、聚会等构成其风俗习惯层次;十诫、荣神益人、认罪悔改、因信称义、得救、永生等构成其思想与价值层次。

在最后一个层次中,一般伦理的教训如十诫、荣神益人等还比较容易在世俗文化中找到对应物,而认罪悔改、因信称义、得救、永生等属于基督教的意义范畴就不能或难以在世俗文化概念范围内找到合适的位置,而这恰恰是基督教最核心的部分。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世俗的文化定义是以人为中心界说的,文化无非是人一切活动和创造的总和。这里没有为神的创造和作为留下空间。而基督教信仰所强调的恰恰不是人的活动与作为,而是神的创造与启示,神对世界和人类历史的介入和参与。这就是说,基督教已经越出了世俗文化定义的范围,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内容是世俗文化定义所不能完全涵盖的。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以弗所书》4:4-6)

那么,从基督教信仰、从圣经出发又怎样来看待文化、看待文化与基督教信仰的关系呢?我们知道,按照圣经启示和基督教信仰传统,世界和人类要经历创造、堕落和救赎三个阶段。创造最初的伊甸园时代由于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的犯罪而一去不复返了,人类进入了堕落的时代。在这一阶段,人身上神的形象与样式已经全然堕落、全然败坏了,就是说,我们人类的每一个层面——理性、情感、意志都沾染了罪,人类靠自己的力量不能自拔,需要等待来自于神的救赎。

文化,作为人活动的结果和产物,也是完全堕落与败坏的,同样需要神的救赎。自从耶稣基督降生,在十字架上为堕落的人类受死,三天之后又复活升天,神的救赎工程已经展开。神对人类的救赎也包括对人类文化的救赎,也就是对文化的改造与更新。神在救赎过程中,也使用人类文化来向人类启示他自己,肯定文化有其正面意义,但神启示并不局限于某一种文化形式。

就是圣经本身,人们很长一段时间,认为它与希伯来文化、 文化是密不可分的,融为一体的,但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尽管圣经从语言到素材,从体裁到风格都与某种特定的文化相关,但有并非是某种特定文化的专利。圣经的语言就是使用希伯来语、亚兰语和希腊语等多种语言而写成的。圣经中所叙述的创世和洪水事件,在巴比伦人的文学中也有类似的故事。圣经的体裁,旧约的诗歌、箴言、律法与条约,新约的书信、行传等都是当时中东文化和希腊罗马文化中所常见的文学体裁。圣经所使用的修辞技巧与语言风格,也是与当时时代相应,而非孤立出现的。

圣经中所描述的内容,很多也并不限于特定的文化。如旧约时代,会幕、圣殿的建筑特征和装饰、圣约的概念,其实与邻近的文化相当接近;祭司和王权的体制,也是当时其他民族中普遍存在的。神的启示超越于任何一种文化,又能够进入任何一种文化。正如何世明牧师所言:“以三位一体的上帝为信仰的基督教,乃超越于一切人与一切文化之上,但也可以贯注一切人与一切文化之中,更可以内蕴于一切人与一切文化之内。”14

如同每一个人都需要上帝的救赎一样,每一种文化也需要上帝的救赎、福音的更新。当然,神对人类的启示与救赎有一个先后的次序,如先是希伯来人,希腊人,在到其他民族;神对文化的改造与更新也会有早晚的不同,但没有一种文化能够抗拒神的恩典与救赎。华劳德(Lloyd Kwast)在其所著《严重问题》(Crucial Issues)中说:

“正因为人类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上帝才能藉着圣经向全人类表达他的意思。上帝要向全人类传达他的真理……人类基本的相同之处,使真理能越过文化界限与传递工作并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么困难。上帝最先向希伯来文化和希罗文化里的人所启示的圣经真理,今天任何文化中受圣灵引导的人,都可以清楚而正确的了解这些真理的原意。”15

文化进入救赎有先后之分,文化被更新的程度也有深浅之别,但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说自身是完全基督教化的,完全福音化的,就像没有一个人敢说他像基督一样完全一样。福音改造、更新文化是一个不断向前的永恒进程,没有终止。

(二)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

应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与基督教具有某种亲缘性。我们说基督教的核心——福音是超越于任何文化之上的,这也就是说,每一种文化在等待福音的洗礼与更新上都是平等的,福音能够进入到任何一种文化中,使之改变与更新,没有任何一种文化能够抵挡和抗拒福音。但是福音使用每种文化的程度是有不同的,福音进入每种文化的时间是不同的,福音改造每种文化的程度与范围是不同的,福音进入每一种文化的方式与进路也是不同的。

每种文化应该认识清楚自身的特质,以便福音能够更容易、更深入地进入自身文化之中,而不致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磨擦与障碍。中国传统文化无疑有其固定深厚的特质,认识清楚其特质及其与福音和基督教信仰的关联性与亲缘性,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文化是一种人伦文化,是以血缘亲属关系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人伦文化体系。这点已经得到许多有识之士的认可。在谈到中国传统人论中的人观时,杨适教授指出:“在中国传统的实际生活里,在思想文化里,‘人’指的几乎全是、或主要是由人伦(核心是亲属血缘人伦关系)来形成的家族、民族、国家这类整体,和在这种人伦之网中被分别规定下来的一切个人。”16

在评述了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等多种学说之后,杨适教授总结说:

“中国传统文化,虽然有维护和批判宗法人伦两条路线,有诸多具体主张和派别,总起来看,都没有离开人伦文化这个基础。宗法人伦和天道人伦之争,是中国传统文化内在矛盾的焦点或最高概括。中国文化是人伦性的文化。”17

可以说,在中国文化是人伦性文化这一点上人们已经达成基本共识,但怎样对待和评价这一文化特质方面,人们还众说纷纭,特别是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遇时,在人们探讨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时,人们的态度更显复杂、更趋不一。基督教入华以来围绕这一问题的种种争论先且不说,就是在当今的基督教学术界和信徒中,也有激烈的争论。

而占主流的声音似乎是这样一种:中国文化特质与基督教精神是完全相异的,中国文化与基督教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基督教要进入中国必须完全置换中国传统文化。这种思路被称为置换模式,目前它在中国很有市场。有许多信徒虽然不一定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采用这样一种思考与行为模式,但实际的情形却可能正好是这样。利玛窦式的文化适应的模式也还存在,但声音还比较弱小,特别是在信徒当中。

那么,实际情形是否如此呢?中国传统文化是否得完全另起炉灶才能安放得下基督教呢?我认为不是这样,恰恰相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特质与因素与基督教精神是相近的或者说有亲和力的。

我们知道,神的启示最早是面向希伯来人的,神也是选择希伯来人为起点来传播他赐给万民的福音。而希伯来人的社会与文化形态与中华民族的是非常相近的。希伯来文化也是非常注重亲属血缘的,也是十分强调人伦的,而他们的这种生活也是神所喜悦的。神教导希伯来人要孝敬父母。神通过摩西给他们所颁布的《十诫》第一至第四条是关于怎样对待神的,第五至第十条是关于怎样对待人的。而后者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中关于孝敬父母的:“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申命记》5:16)可见其重要性。

这条在新约中也受到了特别的强调:“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久。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以弗所书》6:1-2)耶稣基督著名的“十架七言”中也有两句是关于母子关系的。他对母亲说:“看你的儿子”,又对门徒约翰说:“看你的母亲”。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惦念着母亲日后的生活。这也为我们树立了孝敬父母的榜样。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孝道是完全一致的。

希伯来人也很重视血缘的延续和家族的繁荣。他们把妇女生孩子看作是神的恩赐:“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得胎是他所给的赏赐。”(《诗篇》127:3)在《创世记》中,神对人类的任务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世记》1:28)神给亚伯拉罕的祝福也是“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我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世记》22:17)。

希伯来人的寡妇内嫁制也是为了保证血缘的延续和姓氏的留存,“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命记》25:5-6)。这些规定与习俗与中国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等观念都是一致的。

在新约时代,也很重视维护家庭和保守家庭,新约中有许多关于家庭的教导,详细说明了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在《提摩太前书》中,保罗还强调要看顾自己的亲属:“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书》5:8)这与中国文化中重家庭、崇人伦的观念也是相同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在新约中耶稣也说过一些似乎是与上述意思相反的话,最有名的是《马太福音》第10章第34节至37节经文,“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实际上,这里,耶稣讲的不是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如何对待相处的问题,而是讲的人在接受福音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外在障碍和内心挣扎;这里,也不是单纯讲家庭内部或者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讲到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所以,耶稣不是要父母与儿女、媳妇与婆婆生疏,而是说在人们接受福音过程中,最大的拦阻可能恰恰来自家庭,来自自己最亲近的人。告诉人们要做好心里准备:要准备承受最亲近人的不理解,要准备为了委身基督而承受与最爱之人的分隔。也就是说,相信耶稣基督有时候是要付代价的。

所以,他接着说:“不背着他祂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10:38)拿人与人的关系(哪怕是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与人与神的关系相比较,当然是人与神关系要重要过人与人的关系。所以,神要我们爱他胜过爱我们的父母、儿女,而不是相反。这些话语与关于家庭关系的正面教导说的是不同的方面,是不矛盾的。关于这一点,谢扶雅先生的这样一段话是耐人寻味的:

“基督教到中国不必要打倒拜祖先,拜天地,而是更要拜‘你的主上帝’,意思是说:你内在心灵的支配者和指导者,他和你有如父子的关系,你整个涵泳于祂的爱中。这一点是基督教的根子,但没有发见在中国思想及文化之内。不过,它跟中国思想绝无冲突之处,而且还可以使中国思想更加充实饱满而有力量。”18

还有一段经文,就是耶稣在医治病人时,祂的母亲和弟兄来找祂,当时,耶稣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33435不少人也以这段经文或其他类似的经文来讲旧约与新约的差异、不同与断裂,讲新约对旧约的超越,他们说旧约讲家族,新约讲博爱,新约的博爱原则超越了旧约的、血亲伦理、家族原则,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耶稣在这里是作为圣子的身份代替圣父来说这番话的,也就是要强调万民与天父之间的受造与创造、儿女与天父的关系,从而肯定遵行天父旨意的万民之间弟兄姐妹的关系。耶稣在这里也不是要否定与母亲和弟兄姐妹的关系(上面也讲到耶稣对母亲的爱是何等殷切与妥贴),而是要将这种关系推广开去。让我们不要把这种亲密的关系不仅仅局限于靠血缘关系建立的小家,而且要扩大到以神为中心的大家,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这个大家庭成员,大家彼此都是弟兄姐妹。

教会正是按照这样的理念建立起来的,教会的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正是这样一种亲如弟兄姐妹的关系。我们说,旧约与新约是统一的,是一脉相承的,不能分割的。同样,博爱原则与血亲伦理、家族原则也不是绝然对立,互不相容的。基督教讲博爱,但并不完全排斥爱的等差性。耶稣在概括十诫的精髓时说: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0

在这里,我们看到,耶稣实际上不是要人们没有差别地去爱他人,而是要人们以推己及人的心肠去爱他人。爱人如己,就是说爱自己爱他人的前提。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爱的话,那么,去爱他人是不可能的,只是一句空话。由爱自己到爱他人,这中间必然有远近之别,有等差之分。当然,耶稣也教导人们心里应该还有一个更高追求、更深的情感,那就是爱神。由于每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所创造的,每个人都是神的儿女,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同样被神看为宝贵,所以,爱他人也是爱神的一种方式、一种体现,所以,才有不计远近亲疏的博爱,更准确地说是圣爱Agape

所以说,博爱(圣爱)与等差之爱只是人之爱的两种维度、两种表现形式,它们并不互相排斥,博爱可以容纳等差之爱于自身之中,等差之爱也可以以博爱为最后的支撑与来源。举例来说,一个人爱自己的父母,可以仅仅把他们当作自己的父母来爱,这是一种很自然、很天然的感情。

但这并不妨碍他也把父母当作与自己一样是具有神的形象与样式的人来爱,而且这种爱还是对前一种爱的有力支持与保证。因为,现实中的父母可能有不那么让人爱的地方,而他们身上神的形象与样式则总是让人爱不够的。这样一来,儒家所讲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完全可以融入基督教的博爱精神,而且也可以作为博爱能够推行的一种有效方式。

这样看来,儒家所推崇的孝道也好,有等差的人伦之爱也好,并不必然与基督教精神相排斥,而完全可以契入基督教精神之中,为基督教精神所转化、成全与提升。正如何世明牧师所说:耶稣基督之对于犹太的律法和先知,并没有加以废掉而反加以成全,则其对于中国的律法和先知,自亦当然如此。是以我们中国的古人曾吩咐我们要孝在地上之父,但基督却教我们称上帝为我们在天上的父,而且又要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以爱他,是则不独要我们孝在地上的父,而更要我们孝在天之父了。

我们的古人又曾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但基督则更说:你们既作在我兄弟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耶稣视最卑微的一个小子,其身份之高贵,有如祂自己一般,是则不独四海之内的人皆兄弟,而四海之外的人,亦无不是兄弟,那是十分明显的了。19

当然,中国文化还有其他的一些特征,如赵紫宸所说的自然主义倾向,李泽厚所说的乐感文化、实用主义等等。这些都是与重视人伦的生活相联系的,都是从这种生活形态中所生长出来的。中国文化也有许多的缺陷与缺失,也有一些观念与基督教信仰相冲突。如中国文化中没有独一超越的人格神观念,对宇宙来源、生死归宿等终极问题不感兴趣等等。

孔子教导人敬鬼神而远之,又给他的弟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以至于他得出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的结论。儒家对这些问题不求甚解,不置可否,佛道两家是姑妄言之,所以,中国人至今还是糊里糊涂,不知所从。这些倒并不构成基督教传播之大碍,反而是基督教可以发挥作用之有利条件与广阔空间。

文化不是福音的障碍。从每个个体的皈依过程来看,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是在具体的文化背景中接受福音的,他们所拥有的文化背景并没有成为福音不可攻克的堡垒、不可跨越的鸿沟。也许可以说,在经过福音渗透与洗礼的文化中,人们接受福音要相对容易一些,但不能说,一个处于未经福音渗透与洗礼文化中的人,就绝对不可能接受福音。福音渗透力与感染力是文化所无法阻拦的。要不然,福音就只能是某部分人的福音,某个民族的福音,某种持有特殊文化的民族和国家的福音。

福音与文化之间,也绝不是一种征服和替代的关系。好像一个人接受福音了,就是把他自己的文化抛弃了;好像一个中国人成了基督徒,就不再是中国人了。情况恰恰相反,一个人接受了福音,是使他所拥有的文化得到了提升与成全;一个中国人成为了基督徒,他更是一个中国人。我们看明末的徐光启、杨廷筠、李之藻等人,他们都是饱读四书五经的博学鸿儒,但他们又是完完全全的基督徒。

由此可见,福音不但不会压制和吞灭中国文化,而且能够保守和成全中国文化。文化与福音之间的障碍是人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人只要封闭自己的心灵,外在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进来。过分强调文化的差异和不同只是人们封闭自己的一个工具,或者说一个借口。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吸收外来因素而更新发展自己的过程。中国文化每次都能够抓住发展的机遇,所以它能够维持发展到今天。现在也是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关头,它不能只是回头看过去,而应该勇敢向未来。接受福音净化与洗礼,这是它更新和发展自己的必由之路。

应该指出,基督教不仅要面对历史悠久、积累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而且更要直视纷繁复杂、五光十色的当代中国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经过内部外部的不断冲击,已经不能独步天下,主宰潮流了。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

总的来看,除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外,在当代中国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还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文化和以民主、自由和科学为核心的西方当代文化。基督教也应该与这两种文化展开对话与交流,也能够使之发生变化与更新。


脚注
1.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2.寇尔森:《世界观的故事》,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7年,第8页。
3.同上,第9页。
4.同上,第11页。
5.同上,第12页。
6.同上,第32页。
7.同上,第375页。
8.同上,第374页。
9.同上,第383页。
10.参见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页。
11.唐逸:《荣木谭》,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72页。
12. 齐宏伟:《启示与更新》,北京:华夏出版社,2016年,第19页。
13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
14. 何世明:《我的心路历程》,香港:基督教文化协会出版,1998年,第36页。
15.转引自c-highway.net/BOOK/shijian4/sj4-1/4.htm。
16. 杨适:《中西人论的冲突—文化比较的一种新探求》,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3页。
17.同上,第75页。
18.引自邵玉铭编:《二十世纪中国基督教问题》,台北:中正书局,1980年版,第571页。
19.何世明:《从基督教看中国孝道》,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2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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