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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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督教是如何看待“赘婿”概念的?

作者: 若望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1年03月31日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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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视剧《赘婿》的热播,关于“倒插门女婿”的话题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有些基督徒感到疑惑,从基督信仰角度看,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呢?

中国古代婚姻呈多元现象,其中赘婿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在宗法社会的古代,男子是一个家族主要的劳动力,更是继承香火根本。而有些家庭因为没有生育男孩,为了保证家族的生产以及祭祖的需要,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从宗族中过继一个男子,另一则是招赘女婿。比如大家熟悉的《西游记》中,猪八戒在高老庄因为非常能干,加上高家没有男嗣,于是就成了赘婿。

上门女婿都要居住在女方家里,以岳父母为亲生爹娘,所生的孩子成为女方宗族的一员,承担妻子宗族的责任。赘婿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好坏众说纷纭,有的认为男方入赘后,一般都遭到女方家人的歧视,生活较为不顺。可也有人指出,很多赘婿都出身贫寒,入赘至少给了他们安身立命的场所。

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也有类似赘婿的风俗存在。但由于宗法社会的解体,中国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很多都是三口之家,而非传统的大家族模式。加上传统祭祖观念不断淡化,至少在城市中,很多人对于继承香火的想法也在发生改变。而且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孩子随母姓的情况也日益普遍,因此当代中国很多地方,并不会存在明显的传统赘婿的风俗。

而从基督信仰角度看,是不存在赘婿这个概念的。因为神对于婚姻的祝福,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歌8:7),超越了地位、经济、种族等等隔阂。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都是蒙主祝福的。因此。基督徒完全没有必要纠结于赘婿是否符合神的旨意,而看到夫妻双方是否真的彼此相爱。

而有的肢体从波阿斯与路得的见证中,认为这是《圣经》支持赘婿的依据。可是这里有个问题,他们两人的结合,其实属于犹太社会中的“寡妇內嫁”风俗,而且波阿斯的社会地位要比路得高,因此不能用中国传统的赘婿去理解。

当前城市社会中,比较类似赘婿的情况是有些在外务工的男子,娶了当地女孩。由于在经济不许可,无法购置房产,于是就住在了女方家里。尽管目前为止,笔者尚未发现所在教会中存在这种情况,但相信在其他教会里肯定有这现象。

对于住在妻子家里的弟兄来说,可以履行“孝敬父母”的诫命,善待自己的岳父母,为他们做些需要的事。作为岳父母对待女婿,则不可用赘婿的眼光看待他们,因为这主里的婚姻是平等,“上门女婿”的概念本身就是男权社会的产物,这不仅不合《圣经》,也与现代社会的精神相悖。作为基督徒必须摒弃这种错误的观念。

总之,无论男女双方结合后。如果要建立蒙主喜悦的家庭,就必须做到夫妻双方彼此相爱、尊重。而不是因着地位、经济等等因素而出现歧视。只有爱的家庭,才是无悔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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