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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苏牧师:上下—与思辩者谈道(十五)

作者: 刘同苏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1年10月26日 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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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童贞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 —《以赛亚书》7:14

预言指向时间,先知指向永恒;预言是历史事件的先临,先知是永恒天国的先临;预言的先临仍然局限在时间的序列之中,而先知却超越历史而先临了永恒的境界。 不过,先知依然具有历史的方面,换言之,先知依然具有预言的形式。先知仍然是在预言一个历史事件,但是,先知所预言的总是包含永恒要素的历史事件。就外在形式看,先知是指向一个历史事件;就内在本质而言,先知是指向该历史事件里面的永恒要素。先知是以预言形式包裹的永恒启示。先知就是永恒在时间序列里面的先行临在,从而,先知不过是永恒的历史形态。
 
对“以马内利”的先知是先知中的先知。先知的事件都是永恒事件;但是,一般的先知事件仅仅包含着永恒的要素,而“以马内利”事件却被永恒所浸透;可以说,“以马内利”就是永恒本身。“以马内利”就是永恒与时间的全然同一,用基督教神学的语言说,“以马内利”就是“全神全人”。“全神”就是“全然永恒”。“全神”的“全”,一方面意味着:永恒完全在该历史事件里面彰显了;但凡还一点永恒没有在该历史事件里面彰显,该“全人”就不是“全神”,也就是说,该历史事件就没有显现出永恒的本体。另一方面则表示:该历史事件被永恒完全充斥,其中绝无不被永恒渗透的地方;若非如此,永恒就没有在该历史事件里面被纯然地彰显,该历史事件对永恒的彰显就还夹带着非 永恒的东西。“全人”就是“完全的人”,就是完全的历史,完全的时间,完全的有限。“全人”的含义并不是指“人的理想原型(即柏拉图的理型)”,那一层意 思已经包含在“全神”的概念里面了;“神”就是人的理型,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出来的。“全人”强调的是人的有限方面(而非超越方面)。“全人”就是 外在完全受时空限制的人,是食人间烟火的人,是说话走路睡觉吃饭的人,是有喜好愤怒哀痛欢乐的人,是能欢笑会痛哭的人,是有时饱食畅饮终日(由此被人讥为 “酒囊饭袋”)有时忍饥挨饿四十日的人,是会困倦的人,是会疲乏的人,是会恐惧的人,是需要便溺的人,是至情到了喜欢逗逗小童的人,是讲义气愿意为友舍命 的人,是被打也会流血的人,是能够死亡的人,总之是“人所具有我无不具有”的人。只要“人所具有”的我还没有具有,我的“人”就不是“全”的,由此,永恒 就尚未完全彰显在时间里面。如果永恒不完全使用时间来彰显自身,该显现就一定包含着非时间的手段,从而,时间本身还不能包容永恒,永恒还处在时间把握的可 能之外;如果永恒不使用完全的时间来彰显自身,该显现就不能涵盖所有的时间,就尚有时间遗留在永恒的权能之外,由此,所显现的“永恒”也还未达到永恒的高 度,因为永恒必须包含所有的时间。“全人”了,永恒才能在时间里面全然彰显;“全神”了,彰显在时间里面的才是全然的永恒。这就是启示。启示永远是一个历 史事件(而不是天才头脑里面顿悟出来的神学体系),在其中,神与人完全地同一。“全神”与“全人”两全其美,缺一“全”,神与人的同一就是不“全”的。这 就是“以马内利”。“以马内利”不仅仅是永恒对时间的临在,而且是永恒与时间的全然同一,是完全的永恒与完全的时间的绝对重合。基于此,“以马内利”不是 一个一般性的先知事件,而是纯然先知的事件,是一切先知事件的原型,是所有先知事件得以成立的逻辑前提,是每一个先知事件必须从中获得“先知”要素的本 质。“以马内利”是先知本质的直接临在,所以,其以一个历史事件的形式而成为所有先知事件的基础与渊源。“以马内利”是一个本质事件;由于本质在该事件里面直接临在,使得该事件自身成为了本质。若无“以马内利”,所有先知事件都要丧失先知本质,反推回去,一切先知事件在终极意义上都是指向“以马内利”的。
 
只有先知,才能被先知。因为先知事件里面包含着永恒的要素,于是,先知才可能凭借永恒要素而先知“先知事件”。一个先知事件必须包含了终了历史的永恒,也 就是说,必须在历史中预先彰显了永恒的天国,在这一意义上,被先知的事件也都是一个先知。可是,“以马内利”事件却不是一个一般意义的先知事件。在“以马 内利”事件里面,该事件所要先知的东西已经毫无遗留地出现在事件之中了。“以马内利”就是“终了”的直接临在。“终了”之后,就没有更“终”或者未“了” 之事了,所以,“终了”不是先知;“终”不是“先”,“了”也不是“先”,因为“终了”无法先于任何事物,一旦“终了”,就不再有未临之事了。在这一意义 上,“以马内利”事件终结了一切的先知,因为所有的先知都已经一劳永逸地包含在这一“终了”事件里面了。在“以马内利”事件之后,一切的先知都成为后知。 如果永恒的本体已经直接临在于“以马内利”事件之中,则所有指向永恒的先知就都必须向后指向“以马内利”事件。既然永恒的本体已经直接临在于“以马内利” 事件之中,则一切关于永恒的“知”全都先行包含在该事件里面。
 
他的面貌比别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
 
他诚然担当了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 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 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以赛亚书》52:14;53:2-8
 
“憔悴”,“枯槁”,“无佳形美容”;“被藐视”,“被厌弃”,“受痛苦”且“多”,“经忧患”而“常”。哪有这么柔弱的上帝?谁敢把上帝预言成了这般卑 微?然而,柔弱卑微恰恰是上帝在世间的标志;不能柔弱卑微的,反倒不是上帝了。强到了可以弱,那才是真正的强。可以弱,是至强的本色。至强就是包容一切 (包括弱)的强。强到了只剩下强,那就是弱,那强已经弱到了不能超越强。不能进入弱的强,不正显示了自己的弱吗?强到了可以进入弱,就比强还强,以至于至 强。在强里面的强,尚未达到至;在强外边还是强,才是至强。一味强下去的强者都无味得很;强到了引颈人任竖子宰割,是大风流,上帝的风流。
 
一位一无所有的上帝,一位以一无所有显明自身的上帝。上帝一切都有,因为上帝一无所有。有以外还是有,于是,无才可能是有。无不是一种独立的实体,除非无已经包含了自身的否定。无只是存在的否定方面。无不是“没”“有”,而是“有”的“没” 方面。对于真正的存在,无是不存在的;没有“没”“有”,只有“没”的“有”。在“没”中依然“有”,那才是真正的有,即永有。永有就是本体。本体是自在 的,从而,本体是不会消灭的。无也是有的时候,有才是真正的有,才是不灭之有,才是达到了本体的有。只要有自在的无,有就尚未成为本体。在本体的意义上, 并没有“有”与“无”的对立,只有“有”的“有”方面与“有”的“无”方面的对立。除非作为有的一种形式,无是不存在的。虚无就是乌有。无不是本体,却是 本体的形式。
 
罪就是只要有,从而,丢弃了无,更确切地说,是丢弃了在无中的有。只要把无作为无,无也就是真正的“没有”了。无只是没有“有”的有限形式,从而,无只是 脱去了一切有限形式的本“有”。只有“有”的有都可能无,已经在“无”中的“有”却永远有。无就是脱去一切可能无的有限形式而达到“有”的本体。只要 “有”的有还没“有”,因为一个没有“无”的有尚无“有”的本体。没有本体的有,只是终会消散的幻象。没有“无”的有还无着呢。罪就是本体的失落。以 “无”出现的有是本“有”,即“有”的本体,或者作为本体的“有”;以“有”出现的有只是“有”的具象形式。罪就是只要“有”的具象形式,却不要“有”的 本体。罪就是失去“有”本质的有。有“无”,即有“有”;无“无”,却是无。有“无”,就是有了“有”的本体,从而,实现了“有”的本质;无“无”,就丧 失了“有”的本体,从而,具象形式的有就丧失自我本质而成为虚无。正因为“无”是以“无”形式出现的本“有”,因此,罪才是徒具“有”形式的虚无。
 
在肯定的意义上,拯救就是回归本体;在否定的意义上,拯救就是打破虚无。以有的身份放弃有,由此而显露出无的有。没有了,还“有”,那就是真正的有,作为 本体的有。拯救就是通过放弃有而显示真正的有。放弃也放弃不了的,才是真正的有。拯救就是通过放弃有而揭示虚有的无。一放弃就无的东西,都不是真有,即都 不具有本体。进入忧患,才能担当忧患;进入痛苦,才能背负痛苦。不担当忧患,不背负痛苦,就不能从里面(即主体性地)超越忧患,战胜痛苦。不在忧患与痛苦 之中,又怎么可能显示忧患与痛苦无法消残的本体呢?刑罚中的平安,不是外在的平安;鞭伤里的医治,也不是外在的医治。外在的平安仅仅是暂时的平安,依然没有达到本体的高度;外在的医治是可能被伤及的医治,也没有建立在本体之上。刑也罚不了的平安,才是建立在本体之上的平安;鞭也无法伤及的 医治,才是发自本体的医治。本体就是伤也伤不了,打也打不动的绝对超越。上帝直接临在历史,就是为了彰显不灭的本体(即永生)。拯救的全部意义都来自本体 的不灭。“过犯”与“罪孽”就是丧失本体。进入“过犯”与“罪孽”而无所丧失,就是本体的显露。在“过犯”与“罪孽”之境显露本体,就是指明超越“过犯” 与“罪孽”的道路。这就是拯救。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他不喧嚷,不扬声,也不使街上听见他的声音。 —《以赛亚书》42:1-2
 
当最大的声音掠过大地,世间是一遍静寂,因为有限世界中没有一种音频可以承载它的声量。最大的声音就是静寂;正因为静,正因为寂,所以,它才能无限制地震 动所有人的耳膜。人们听不见,不是因为没有声音,而是因为有太多声音。无言,才能够言尽;无声,才可以震动一切。只要还有一只耳朵听见,那声音就还不够 大,因为该声音尚未超越一切声音;只要还有一只耳朵还没有听见,那声音也不够大,因为该声音尚未包容一切声音。不被一只耳朵听见却被一切耳朵听见的声音, 才是最大的声音。将明的至暗时光,有脚步行过仍在沉睡的村庄,那脚步在黑暗笼罩着的土径上连续敲击着无声之声;那无声之声,未能震颤了任何一只耳朵里面那 接受声波的薄膜,却在所有心灵的音箱里面轰鸣不止。静寂的轰鸣,至上的声音。
 
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熄。 —《以赛亚书》42:3
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5
 
芦苇已经够脆弱的,何况又是被压伤的芦苇,可是,以上帝的万钧之力临到压伤的芦苇,却未将其折断。将残的灯火是何等的飘忽,随时可能逝去,然而,以上帝的至上劲力掠过将残的灯火,却未将其吹熄。拯救的奥秘就在于此。
 
“引而不发”是比“发”更高的功力。在奔放激越的高潮悠然而止,那才是高过高潮的真正高潮。只能“发”的高潮还太低,还达不到控制“发”的境地(即没有超 越“发”);“收发自如”,已经超出了最高的“发”。单就力而言,“自隐”是最高的境界。只要全然发挥的力,就不是至上。全然表露了,就是顶了,就无更高 的潜力可言。只有藏而不露的,才是未来可露的。隐藏,不是没有,而是持续可有。一份隐藏,就是一份潜力;全然隐藏,那是什么样的力度?得先不“君”了,才 能君临万物。先挺着“君”的架势,到哪儿,就碾平了那儿;那还有什么临在可言,简直就是“君灭万物”(万物已经在临在的同时被灭了,从而,其临在根本没有 对象)。先不“君”了,才能够真正进入(即临在)万物,从而,才能够在万物里面为“君”。以外力挺着的“君”,也就只能在万物以外为“君”;只有谦卑而成 为万物之仆人者,才能在万物之中成为君王。先君者非君也;先不君者而后君。君者,不为君也。“自隐”是最高的力量。只有自隐的上帝,才能够与芦苇一同压 伤,才能够进入灯火的将残。也正因为能够与伤者同伤,与残者同残,上帝才真正成为了“压伤的芦苇”与“将残的灯火”的上帝。
 
收住脚步,不踩死受伤的昆虫,那是力道。不仅收住脚步,而且化作受伤的昆虫,从里面救助受伤的昆虫,那就不能简单地用力道来解释了。以至上之躯,却化作芦 苇伤着,化为灯火残着,得有点比力道更多的东西。可以做,只是力道;实际去做,得有爱的驱使。伤者,残者,是弱者的代称。比伤者残者强的何其多,谁又肯进 入伤残境地去实施救助呢?以“自隐”保护自我,不过是一个使力者;以“自隐”救助他人,才是施爱者。爱的上帝才是伤残者的上帝;爱的上帝是“受伤的芦苇” 们与“将残的灯火”们的唯一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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