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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狱警发现:宗教可对罪犯感化起到良性作用

作者: 王新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7月29日 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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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感化作为一种有效的改造手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历史起源可追随于夏朝。而在现代社会语境下,罪犯感化与行刑人性化更为契合。日前,有一位基层狱警表示,他和其他一些同事发现宗教可对罪犯感化起到良性作用。

这位基层狱警姓张,是来自于胶东半岛的一间基层监狱的工作人员。张警员说到,他所在的监狱有不少是农村里面作奸犯科的罪犯,比如偷盗、抢劫或者经济纠纷导致的打架等等。其中有些罪犯的亲人如妻子、父母等,是佛教徒、天主教徒或基督徒,这些亲人们较为看重一些良善的宗教教义,比如劝人为善、无私、爱人等等。

一方面,这些亲人们比起其他无信仰的亲人们来说,对罪犯更加具有忍耐和爱心,罪犯在改变的过程中,亲人的接纳与感化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这些亲人们也常常在探访或接触过程中以教义为根基来进行劝化和改变,比如他曾经看过一位罪犯的天主教妻子在给这位罪犯的长长的信中,基本写的都是要悔改、忏悔、渴望天堂等。

综合起来,这两方面都可以对罪犯感化起到间接的良性作用,特别是在农村这表现的更为明显。“作为狱警,虽然我们不相信宗教,但毕竟农村老百姓的想法是非常朴素的,你跟他们讲高深的思想可以没有什么效果,但他们就是相信做了坏事会有天谴,要忏悔等等,这些朴实的宗教想法他们觉得那些是对的,就会照着那些去行。”

张警员承认,的确在基层农村有一些宗教因为错误教义的原因,比如不爱工作、得病不要去医院不要吃药等等,而对社会起到消极的效果,但更为普遍的来讲,宗教的良性作用其实是更大的,因为正统宗教的信徒是更多的,而且一般正统宗教比如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基本都是劝人为善。如果这些得以善用的话,是可以为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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