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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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为什么只把“性”限于婚姻中?

作者: 任希文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2年07月10日 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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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圣经,所有婚外的性行为都是错误的。不管是新约还是旧约都指责苟合和婚外情是罪。但我们是否思考过,为什么神要这样规定呢?美国牧者约翰-派博日前分享了该主题。

在《加拉太书》5章19节里保罗把婚外性行为列为情欲的罪之一。在《哥林多后书》里,保罗已经准备好为那些不肯悔改的人发愁。在《以弗所书》5章3节里,保罗说到淫乱的事在基督徒中间提都不可。在《歌罗西书》3章5节里,淫乱是保罗第一件要治死的事。

在《启示灵》9章21节里,奸淫同凶杀、邪术、偷窃同列为未悔改人所做的事。在《哥林多前书》7章2节,保罗说:“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为什么上帝告诫我们只能在婚姻中满足性欲呢?据约翰·派博所知,上帝在圣经里面没有给我们一个直接的回答;但上帝也没有义务那样做。有些时候上帝让我们在生命经历中去领会他的诫命。顺服的人藉着忍耐和喜乐领会它,而叛逆的人则通过生活中的悲剧发现它。

约翰-派博从个人角度理解,认为婚姻中的性生活可以让性发挥最大的满足与亲密感,因为男女之间没有其它的关系同婚姻关系一样要求永远的委身。因此,为了我们能表达这种最亲密的爱,上帝设计了婚姻这种独一无二和稳定持久的关系。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如果我们丢弃了婚姻间的合一,那么婚姻间美好的性亲密也将丢失。

约翰-派博坚信有一种像珍珠一样宝贵的价值存在,这种价值就是在身体、情感和灵性上的亲密;这种亲密只能保存在一个不能被践踏和毁坏的容器里,这就是坚固、永久和圣洁的婚姻。那些保守自己纯洁的人,就能在这种永久的婚姻中体会到独特的、个人的性满足,他们就是上帝为何将性满足限制在婚姻之中的一个最好解释。

把性留在婚姻中,对每一个有正常性欲的男女来说,这是不容易的。对于那些选择单身或仍然单身的人来说,面对性诱惑的时间更长。约翰-派博指出在一个到处充满性元素的商品销售中,基督徒应该不要一再驻足观看那些图片。因为我们是属于神的子民,我们已经从罪中被释放。因此要保守自己不被世界捆绑,荣耀上帝的名。

约翰-派博是美国改革宗领袖人物、牧师,他的《渴慕神》、《活出热情》、《至高喜乐的传承》等都是中国基督徒所熟知的。约翰和妻子娜艾尔育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不断加添的孙子、孙女、外孙和外孙女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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